2015-04-01 17:29:22
塔城地区2015年火灾高危单位名单
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,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,维护公共安全,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《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》,集中对全地区火灾高危单位进行了界定,原有火灾高危单位5家,新增1家。
附:塔城地区火灾高危单位名单
1、塔城中央储备库(总储量50000吨以上的粮库);
2、塔城地区博物馆(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);
3、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乌苏热电分公司(规模容量120万千瓦以上发电厂);
4、额敏县东阳商贸有限公司下属东阳购物超市(单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经营易燃可燃商品的大型商场);
5、额敏县鑫锦家居建材广场(单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经营易燃可燃商品的大型商场);
6、裕民县市场小区地下富华商贸城(单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经营易燃可燃商品的大型商场)。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