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接上期)
典型案例5: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某烧烤社向未成年人售酒案
案情简介:2021年11月18日和布克赛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县教育局《关于和布克赛尔县教育局未成年人饮酒事宜的建议书》。和布克赛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烧烤社调取监控后发现,某烧烤社有未成年学生就餐并且饮用该烧烤社销售的酒类饮品。
某烧烤社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:“学校、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、酒、彩票销售网点。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、酒、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。烟、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、酒或者彩票的标志;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,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”。
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,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作如下处罚:一、没收违法所得20元;二、处以罚款2000元。
(完)